1、暂缓申请。再积累几个月的银行流水,待满半年后再去操作申请房贷;
2、选择同父母、配偶共同申请房贷。然后把对方的流水作为补充材料提供上去;
3、自己再另存流水。不过每月存入银行账户后不能立马提出来,不然属于即存即取类型,银行并不认可此类流水;
4、提供公积金/社保缴存证明替代银行流水。若名下有一定资产,还可以多提供一些额外的资产财力资料进行补充,只要能证明自己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就行。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加上贷款期限不超过65周岁(部分银行放宽至7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当地拥有有效居留身份(能提供户口本或暂住证)。
3.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提供的银行流水不低于房贷月供的两倍,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自有资金来作为房屋首付款。
5.个人信用良好,征信报告里没有不良记录或严重负面信息(如果是已婚人士,那配偶的征信也会被审查)。
6.若申请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需要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达六个月(含)以上才行,且申请当月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客户名下未曾办有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若已经申办过两次公积金贷款了,那无论贷款是否还清,都无法再去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