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选择权是指上市公司拟实施合并、收购、分立等重大事项时,该上市公司的股东按确定的价格在规定期限内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售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相关当事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的权利。
上市公司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股票交易方案的议案和就关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
【2】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时持有对应股票并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至对应股票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3】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申报程序。
购买股票的钱主要转账给各上市公司了。股民或投资者购买股票后,这部分钱首先会转到证券的银行账户,证券公司扣除手续费后转给上市公司的对公账户。交由上市企业经营管理,赚取利润后再配发股票投资者。